2008-05-17 | 抗震救灾中的不和谐音
2007-09-18 | 一只狗的爱情童话
我从来不愿回忆那些愚不可及的往事,因为它通常会使我感到沮丧,而低糜的状态会直接影响我的工作。但我却无法阻止自己去做那些做完便会后悔的事情,就像昨天。
风和日丽。
我的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有点像皇宫。我信步从“宫”中走出。龙行虎步,像早朝的皇帝。
“刘邦,吃饭了。”小玲在喊我。
是的,我叫刘邦。但这个名字并未使我感到多大荣耀,尽管在正式命名时小玲捧着历史书给我解释了半天。什么楚汉之争时,刘邦力挫“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成为西汉开山鼻祖之类的话。我只是敷衍的听着,说实话我不喜欢刘邦。可能是因为他贫贱的出身亦或者是因为他卸磨杀驴的作风。总之我讨厌这个名字,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称自己詹士邦。
早餐毫无新意——一块带肉的骨头、半块面包和少许牛奶。
我开始晨练,这是我饭前的习惯,小玲摸了摸我的头然后离去。接受她的抚摩也是我的习惯。
压腰伸腿、左蹦右跳,一系列的动作结束后,我开始进餐。
就在这时,一个馒头大的东西从墙外扔了进来,落在我的身边,我顿时警觉、全身戒备。
是包子。而且是白菜加肉的新出笼包子!我的鼻子作出了分析。
是谁扔的?为什么要扔给我?吃还是不吃?我的脑子立刻被一堆问题充斥。
说实话,对于吃惯了馒头、骨头、奶的我来说,肉包子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我感到口水正流过我的嘴角、下巴,然后滴在地上。
小玲上课去了,家里只有我。所以,不会有人知道,我吃了它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缓缓的逼近那个依然有热气冒出的包子。
我一直是很有定力的,这也是小玲一直信任我的原因。却不知今天为何会对这个包子产生如此大的兴趣。
我用鼻子嗅着,香为味刺激着我的脑神经。但我依然努力控制着自己。
我用力的咽了咽口水然后往回退。我不能把我的一世英明毁在这个包子上,什么“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我一定亲自证明这条定律的荒谬。我继续往后退。
谁知香味居然越来越浓烈,咽回去的口水再次涌出。
可恶!我本打算放过你,你却变本加厉的引诱我?士可忍,孰不可忍!我非给你点颜色看看不可!
我猛扑了上去。
像这种给脸不要脸的包子,实在该吃!
不到十秒钟,那个气焰嚣张的包子便被我消灭的连味都不剩。我得意的昂头阔步走回“皇宫”,颇有当年刘邦衣锦还乡般威风。
突然,我感到独自有一点不适,接着,这种感觉星火燎原般迅速遍及全身。
包子有毒!
当我明白过发生了什么事时,疼痛已将我折磨的站不起来。四肢无力、肚子里仿佛有人在用我的肠子练习系鞋带,系上之后又解不开,只好用剪刀剪开……
我晕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病床上,旁边是小玲和一个大胡子男人。
“医生,它没事吧?”小玲一脸焦虑。
大胡子摘下了耳朵上的听诊器说:“没什么大问题,叫它以后别再乱吃陌生人扔的包子。
”
“谢谢你,医生。”小玲抱起我,“我们回去了。”
出了医院我才发现已是深夜,凉风席席。我感到有些冷。
“刘邦!”小玲皱着眉头盯着我,“记不记的我跟你说过什么?”
“呜。”我答应着,却不感抬头看她。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陌生人给的东西一定不要吃。你有没有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我的头埋的更深。我自然记得她的叮嘱,而且还信誓旦旦的汪汪起誓。看来这次是老天在惩罚我违背诺言了。
“你知不知道你差点没命?”她大声的喊着,声音中带着哭腔。
一滴水珠掉落在我的脸上,我抬起头看见了她脸上的泪痕。
面对她的泪水我不知所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惹你生气的,我只是……,我真该死!
她听不懂我的话,我只有靠自责来减轻心里的愧疚。
“算了,你没事就好。”小玲拭去了眼角的泪,“你冷吗?”
她感觉到我在瑟瑟发抖。真的很冷,可能是刚生完病缘故吧,我想。
突然,一件带着暖意的衣服盖在了我身上,好暖和。我看见她在朝我笑,她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外套……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虽然一想到昨天的事,就感到心有余悸,可我还是忍不住回忆,因为在经历痛苦的同时还有一丝甜甜的幸福与感动洋溢在心间。
不知为什么,今天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时隐时现,像牛奶般甜蜜又像肉包子般诱人,我敢肯定这种感觉是因为小铃,可是,这种莫名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呢?
“刘邦,开饭了。”小玲把饭放在我面前,然后摸了摸我的头,“病刚好,多吃点。”
一股暖意顿时涌遍全身,我抬头望了他一眼。她正一脸微笑的望着我,额前的几缕头发随风飘动着,而淡淡的发香则透过我的鼻孔,直钻心肺。那种感觉再一次涌起。
“慢慢吃,我走喽。”小玲站起身来,像我摆了摆手。
我望着她,竟然有些舍不得!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总是盼着她快点走,然后自己“统治”整个院子的。大概是我脑袋坏了。
我开始边吃饭边诅咒昨天扔包子的那个混蛋。
饭后无事竟然又开始思念小玲,天哪!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昨天吃了个包子把脑子给吃坏了?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转眼间边到了下午。每天都是这样无聊的度过,机械的生活已成习惯。
闲来无事,再重新品味一下昨天被小玲抱在怀中的感觉也好,我趴了下来。
谁知刚想了一会儿便沉沉的睡了过去,而醒来时又是深夜。
咦,三更半夜小玲的房间怎么还亮着灯?或许她在补习吧。每当期末考试来临时小玲都会通宵达旦的学习,我已是见怪不怪了。
“咣啷!”突然一声巨响从房间中传来,接着便是一个男人的谩骂声。不对啊!小玲一直是一个人住的,哪来的男人?!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笼罩了我,我急忙冲进房间。
撞开门的一刹那,我被房中的情形惊住了:房内一片狼籍,衣服、书本满地都是,抽屉、柜子被翻的乱七八糟,更可怕的是小玲被人绑在一旁,嘴上贴满胶布。而一个陌生的男人正手持一把匕首四处翻找着什么。
是强盗!强盗入室抢劫,我却丝毫不知,太失职了!让小玲受那么多苦,我真该死!
我怒嚎一声,猛扑了上去。
那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我一爪抓中脸部,顿时出现三道血痕。他情急之下,匕首猛的一挥直刺我小腹,我急忙闪开。
“你这只疯狗,昨天竟没把你毒死!”那人恶狠狠的说。
原来昨天的事是他干的!“我咬死你!”
我又一次扑了上去。这一次他显然有所防备。但怎奈我的速度极快,他持刀的手被我一口咬住。
他急忙抡器左手一拳大相我的左眼。
“嗷”的一声,剧烈的疼痛使我松开了口,我的左眼视线一片模糊。
我突然想起了一旁的小玲,先救小玲。
已顾不得左眼的疼痛,我跑向小玲,一口撕下了她嘴上的胶布。
“刘邦,小心!”小玲盯着我的身后大喊。
已经感觉到一股劲风向我袭来,我连忙闪开。那人一击不成,挥刀又上。我再次狂退。
他杀气腾腾的注视着我,我也虎视耽耽的瞪着他。
人和狗就这样对峙着。
而此时小玲已偷偷的向电话那旁移动。
2007-07-11 | 一言难尽的曹操(1)
曹操是一言难尽的,他其实也当得起"完人"二字。若诸葛亮的"完人"体现在高尚的人格节操上,曹操则在性格的繁复、能力的全面、正邪的杂揉诸方面,显出其最难被人盖棺论定的丰富和庞杂。
曹操的幸运在于,由于他超卓的异秉、超人的成就、超常的性格和超迈的辐射力,讲述他的故事,褒贬他的为人,遂千年不衰地成为人们的习惯冲动,他留存至今的事迹、传奇也变得格外众多,以至谁都不会对他感到陌生。当然曹操的不幸也与此关联,即曹操的能力虽十倍于汉高祖刘邦,但由于他毕竟没能在有生之年完成江山一统的大业,也没有像刘备、孙权那样亲身到御座上过一把瘾,换言之,由于他没有动用强力将自己宣布为正统,不领情的旁人、后人便反而将窃国大盗的咒语啐向他的面门。此外,由于曹操的后继者一个比一个无能,大魏江山几乎算不得一个完整的朝代,他开创的政权甚至没能延续到培养出本朝的史官,即匆匆易手,这也加重了对曹操的不利:他的身后声名只能交由形形色色的失败者、颠覆者去嚼舌根了。
为什么没有人指责刘邦"篡秦"、李世民"盗隋",唯独曹操特别易被人说成"篡汉自立"的大奸臣呢?看来,曹操的背运之处在于:他想做好人却不彻底,想做坏人也不彻底,本欲两面讨好,结果反而给自己惹上无穷后患。试想曹操若在年富力强、一手遮天之时,毅然将慵弱无能的汉献帝推下龙床,以魏代汉,亲履御殿,结果会怎样呢?由于他有更充分的时间可供经营基业,安排后事,死后的江山想必也会稳妥许多,也更有可能遇上这一天,由本朝的史官来赞颂魏太祖的英明神武。倘如此,正如人们不会指责项羽、刘邦颠覆秦朝江山一样,人们提到曹操时大概也会换用一种类似"想我高祖斩蛇起义"的崇敬口气了。曹操没有,"若天命在吾,吾其为周文王矣",这应该是他的"本志"。然而鉴于老子尸骨未寒,儿子曹丕就迫不及待地代汉自立这一事实,曹操便再也做不得"周公"了。私意以为,正是在"代汉自立"这一两难抉择上的狐疑不决,首鼠两端,造成曹操最大的失策。
话说回来,曹操虽然功高震主,能够长时间玩皇帝于股掌之间,好像也从来没人建议他高卧龙榻,谋士董昭只不过建议他效仿周公故事,"九锡备物",立为魏公,就遭到个别人的反对,包括曹操最为倚重的荀彧。曹操不该(或不配)有帝王之相,这好像乃是时人的共识。在曹操的敌手那里,"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的说法也总能得到广泛传播,曹操之踧踖难安,意绪难平,也就不为无因了。想来曹操那难以启齿的出身,也是障碍之一,他本人对此也深有体认:一个"本非岩穴知名人士"的人,要想在东汉末年唯世族大姓是举的社会选拔体系中混出点名堂,自然会有额外的难处。曹操祖父曹腾乃不具生育能力的宦官,父亲曹嵩只是曹腾的养子,一个"莫能审其生出本末"的人,所以曹操的真实背景,也就难以稽考了。曹操为什么独有一个小名"阿瞒"呢?为他命名时,父祖们曾有过何种难言之隐呢?曹操另一个小名"吉利",作为与"阿瞒"的对应,会不会暗示所"瞒"之事颇蕴凶兆,故须用"吉利"二字加以消灾呢?此外我们知道,曹操甚至连姓氏都缺乏家族依据,他本该姓"夏侯"才是,他父亲当年之所以改"夏侯"为"曹",乃是为了从养父曹腾之姓。
曹操不是袁绍,缺乏庞大家族世系的有力支撑;曹操不是刘备,没有一个悠远绵邈的帝王谱系可供露脸;曹操也不是孙权,能够尽享伟大父兄创下的那一片煌煌基业,所以曹操只能仰仗自己乱世英豪的非凡才能,自创江山,自铸伟词,所谓"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好在他有着非常全面的才能,文才泱泱,武略滔滔,智谋傲视同侪;他的性格亦张弛有致,极具包容性。如果说曹操的阴鸷、猜忌和机变百出的权诈人所难及的话,他生命形态的舒展、开阔,也同样是时人(乃至后人)驷马难追的。极端的丰富、难以梳理的庞杂、两极相映互动的矛盾,我相信既是自然界的本来意志,也是某些伟人的当然体现。曹操不仅没能例外,还体现得尤为彰著。
2007-07-09 | 儿子的作文——我的同学赵震
赵震是一个助人为乐、爱打篮球的人,他有一个绰号叫“地震”,使我给他取的。
赵震非常热心,我坐在他后面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极差,动不动就要去问同学,别人不告诉我,只有“地震”会告诉我,虽然他也有错误的时候。
有一次上美术课,他骂我是在女人堆里生出来的,我气得肺都快炸了,狠命地跑过去K他,他被我吓得撒腿就跑。我追不上他,就对“地震”大声喊:“你别以为老子是吃素的,你若让我逮着了,我非K死你不可。”说完,拿起他的铅笔盒往地上一扔,他的铅笔不少被扔断了。过了几天,我又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问他,他不记前仇,爽快地告诉了我答题过程。
“地震”还有一个爱好:打篮球。他的篮球水平非常高,能五中三呢!上次他几个三分球,使“刘豪”对反败为胜,让本来遥遥领先、不可一世、胜利在望的“毛坤”队饮恨败北。
赵震就是这样一个有气度,爱好运动的人。
2007-07-06 | 聚散皆是缘
人生在世,缘分与我们如影相随。她仿佛无处不在,冥冥之中,似有主宰。说的玄妙一点,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是有缘分联系着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句:“你也在这里吗?”这是张爱玲笔下的缘分中人。
有了缘分,人才会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才会和许多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
一直很相信缘分,就像冥冥之中,上天早已为你牵好了红线。缘来的时候,想躲也躲不开,缘去的时候,想留也留不住。她是一种机缘,而这种机缘,是不能强求的,她是天成的,可遇而不可求。因为上天是不会无缘无故将茫茫人海中两个不相干的男女牵在一起的。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爱情悲剧呢?我想那还是缘分不够吧。有情无缘是做不成夫妻的,可有缘无情夫妻的缘分也是不会长久的。所以仅仅抓住上天给予的机缘还是不够的,要想长相守,勿相忘,还须把握这份机缘,使其升华为天长地久的情缘。
每一段缘,都伴随着人生小插曲,或映照喜怒哀乐,或留下点点回忆。当岁月逝去,昔日的刻骨铭心,已变为淡淡的惆怅,那故事里的人物和景象,也已退色,只剩下模糊的影子在心版上流过。惟有真情却永远难忘。
缘起缘落,原也不在人们的意料之中,生命里的每一段缘,都因了当时的境遇衍生或消散。该是你的东西有缘谁也拿不走,不该是你的你拼死也得不到。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聚散皆是缘。缘来缘散,情何以堪!梁祝的蝶缘,红楼的石缘,聊斋的狐缘,顾况的红叶缘,西厢的白衣缘,崔护的桃花缘……沧海桑田,许多的人,因为有了缘,才相识、相遇、相知、相伴。许多的事,因为有了缘,才“无心插柳柳成荫”,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徐志摩说的好: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所以,得失随缘最好。
一段美好的缘分,像一个五彩的梦,让你回味无穷。当人生度过了无数个寒暑,才渐渐有了一种感悟、一种觉醒,渐渐依恋起这段段情缘。而缘分之可遇不可求,更让我深感她的宝贵。珍惜缘分赋予我的温馨,这种情怀越来越浓厚。我已明了,一旦她随风飘去,将再难寻到踪影。
因此,不管人生充满了多少苦难,多少曲折,我爱生命流程中每一个美丽的缘分。
2007-07-04 | 【满分作文】(之一)——行走在消逝中
消逝是行走的一种属性
浙江考生
任何人都以他自己的步伐行走。时间本身也在以她自己的节律行走,默默地消逝。就像莎士比亚所说,时间无声的脚步,是不会因为我们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而稍停片刻的。时间的步履稳健而又坚毅,悄无声息,固执而无法改变。她绝不因将落的树叶对生命的留恋而稍停片刻,当然也不因美丽的花朵那短暂的绽放而驻足小憩。而行走者的步履却时时变化。最初总是摇摇晃晃,还需旁人的搀扶;后来便能独立行走,甚至可以健步如飞;直至最后步履蹒跚,缓缓独行。行走者的步伐相比时间是如此的孱弱而微不足道,所以当行走者的步伐跟时间的步伐交叠在一起的时候,行走者便恍然觉悟自己的微渺,因而就平添出无穷的感慨来。 于是苏轼说:“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尼采也说:“时间迅疾地飞去,我们多么希望一切事物能与它同飞。”他并没有想留住时间的脚步,然而却更离奇地设想行走者的脚步能与时间的脚步同样矫健,这恰恰是玩弄了一个物理学上速度的相对性原理,事实上仍然是想要使时间停止,永不消逝。他们两个人可谓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了。
然而却忽视了一点,行走者本是在时间中行走,所以消逝本身就是行走的一个特质。没有不消逝的行走,恰如没有不行走的消逝。这两者是同一个道理。既然如此,那就可以放宽心情,坦然面对这行走,坦然面对这消逝了。恰如英国诗人所说,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消逝者未必不是永恒。同样的,行走者也未必是一路失去的。时间流逝了,记忆留了下来。一边是无尽的去,一边又是无尽的来,如果一味地将目光凝聚在这去的一面里,未免显得不谙消逝本身这一辩证的妙谛。消逝东西的不会是其全部,消逝的东西总是以崭新的面孔重新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如久陈的佳酿,愈陈而愈香,回忆随着岁月的消逝才能成为永恒。因此最为重要的,也许只是把握好这行走本身而已。没有真切的行走,消逝也就不显示出可以令人惋惜并且分外珍惜的本质了。
单车,汽车
城市像小学生的作业本,被人胡乱地涂来改去,融合了奇妙的杂乱无章与锦绣繁华。常常骑着单车,享受微风过耳的轻快,享受汗流浃背的惬意,享受急速飞驰的狂妄,享受无拘无束的自由。经过一个个十字路口,在车水马龙中穿梭;经过一排排房屋店铺,在鳞次栉比中遨游;经过一座座建筑工地,在尘土飞扬中放纵;经过一条条林荫小道,在郁郁葱葱中逗留。因为年轻,我不畏惧,有时迷恋过去,偶尔憧憬未来,有时蹉跎光阴,常常口无遮拦。
有一天,忽然发现汽车的数量已经多于单车,它们庞大的身躯占据了每一条街道的中心,它们冲天的尾气笼罩了每一座城市的上空,我忽然明白过来:稼轩的“宝马雕车香满路”已然成为现实时,单车在渐渐离我远去,一如我骑着单车驶过的岁月,无法收拾,更无法重来。
血缘,金钱
我属于见钱眼开但不见利忘义的那种类型。往往在各种报刊杂志和电视荧屏上看到五花八门的家庭纠纷案,百分之八九十与钱有关。或者是某某欠某某钱,而两人是亲戚,于是一个想赖账,一个不依不饶,一来二去闹上公堂;或者是两夫妻离婚,为了财产分割问题大打出手;又或者是儿女争夺父母的遗产。举不胜举。
于此我不明白的是:在这些人眼中,难道亲情还不如钞票吗?古语有云:血浓于水。意即血缘是超越一切的。我可以赞同大义灭亲,却无论如何不敢苟同有钱能使鬼推磨。但凡涉及情感品质问题,金钱一概派不上任何用处。金钱能换来破镜重圆吗?不能。金钱能换来死而复生吗?不能。金钱能换来天长地久吗?不能。可是,这个挺简单的道理难住了当今不少人哦。
烧饼,比萨
“开心时刻必胜客”,一则广告,两代情结。烧饼摊边,热气阵阵,推着单车的上班族如蜻蜓点水般路过,结束早锻炼的老人们三三两两沿路而坐,7角钱的油条烧饼,生意还不错。西餐厅里,冷气袭袭,吮吸着饮料的年轻男女对视着微笑,学生们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谈笑风生,55元的9寸比萨,生意堪称火爆。就像被高楼取代的四合小院,被高架取代的小桥流水,现代文明如洪水猛兽一般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吞噬着落后和破旧。无情地吞噬,甚至还没来得及让人们回味。现在赶走了过去,又将被未来赶走。传统在消逝,取而代之的却不是本国的文明,是西方的文明;失落的,是我,是和我一样的国民,是我们用笔尖垂钓一地瘦瘦的忧伤。
【名师点评】
文章的开端就颇具哲理意味,时间的流逝,人生的短暂,人的一生读不断行走在不断的消逝之中,因此引起古今中外人们的感叹。于是作者很快意识到,只有行走就有消逝,“消逝本身就是行走的一个特质”,“回忆随着岁月的消逝才能成为永恒”,接着作者把曾经消逝的和正在出现的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单车汽车”“血缘 金钱”“烧饼 比萨”,既写出了对消逝的美好回忆,也写出了对消逝失落的惆怅。通篇采用意象写作手段,借助意象表达主题。
语言上流畅而略带忧伤,哲理隽永,耐人寻味。
2007-07-03 | 人生如茶,有淡有浓
泡上一杯淡淡的茶,清新的淡淡茶香,在房间里袅袅飘起。闻着香味,喝着可口的茶,看看渐渐沉入杯底的茶叶,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人生如茶”的感慨。
人生如茶——事业.生活
有的人喜欢浓浓的茶,觉得越弄越有味,正如有的人喜欢重彩浓墨的生活,,认为越浓越精彩。他们往往喜欢一种一蹴而就的爆发力,喜欢如日中天的骄人事业,喜欢成为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喜欢让生活浓妆艳抹极近奢华,好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充满激越的震撼。有的人喜欢淡淡的茶,觉得有种适可而止的恬淡的醇,正如他们喜欢默默无闻脚踏实地的生活工作,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留下一串串清晰可见的脚印,井然有序,也许不怎么出彩,也许没有轰动,却能弥久的释放自己的芳香,淡而有味,或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才是幸福。
人生如茶——爱情
大家都知道,泡茶的时候,如果用刚烧开的沸腾的开水去泡茶,那娇嫩的茶叶就会被煮熟,虽然起初喝的时候还是很有味道,可到了第二泡第三泡时,却没有什么味道可言了,甚至连第一泡时的余味都没有了,都在第一泡时全部倾囊而出了,所以没了后来的味道。爱情也一样,有的人喜欢那种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把自己所有的热情全部燃烧,这样的的爱情的确够刻骨铭心,够荡气回肠,够激越浪漫,殊不知正如用滚烫的热水泡茶一样,也最容易让人受伤。那些炙热的情感,在遭遇一点点的挫折时就会把人伤得遍体鳞伤,先前的甜蜜在受伤后荡然无存。而适当的温度,适当的缠绵,对于爱情来说,或许跟淡淡的茶一样,细细咀嚼,更让人有悠远的回味,并在这样的回味中,有新的发现,增加新的爱意,让爱在心中久久回荡。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初恋的时候象喝浓茶,有滋有味,时间长了,或许就象泡了几遍的茶一样,越来越淡,没有那么多让人心动的激情了。
人生如茶——朋友
朋友,人的一生中会拥有好多,有泛泛之交的普通朋友,有倾心而谈的知心朋友。朋友其实也跟喝茶一样,太浓烈了,或许反而不好,有些往往在最后反而容易反目成仇。我们不是常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吗?或许,淡淡的,才更能保持的长久,不离不弃,历久弥远。
人生如茶,有浓有淡,就凭你的个人喜好吧。但愿谁都能品尝出其中的真味,在氤氲的茶香中,看人世浮沉,看人生聚散,在茶的淡淡幽香中感悟人生。
2007-06-30 | 儿子班主任报喜H
昨晚,丈夫跟儿子班主任通电话,得到意外之喜,儿子考了全班第一,数学99,粗心大意,三角形的高没有作,语文94。回想前一学期,儿子老是被关午学,关夜学,少不了被我们责骂、殴打,虽然我们是老师,也免不了偶尔用棍棒策略。那一次,儿子吃了苦头后,叫他写一篇日记,他末尾还加了一句:别忘了,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呢。这次我们满心欢喜,比自己考了第一还高兴,尽管我和丈夫各自在读书、工作时各种考试竞赛屡得第一。当下,他爸说:“这次暑假要好好培养你,去学跆拳道、游泳、钢笔字,有一个强健的身体。”没想到儿子说:“早知道这样,我就考0分。”真让我们哭笑不得。
班主任还告诉我们,别以为你们儿子老实,在学校里,给同学起绰号,随意打一下,很调皮。我们叫老师随便做规矩好了。数学考试时,儿子说,他做好检查了一遍,便在试卷上画坦克、冲锋枪,看看试卷画得太脏,用橡皮擦了又在草稿纸上画.后来就发生了跟叶腾世扔纸团的事,被语文老师罚站,下午还是我给他写了考试申请.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啊!
2007-05-20 | 活着,走着,看着,想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东西而活着.有时候活着很迷惑,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也不会去思考为什么.反正活着就是活着.
福贵的一生颇富戏剧化,曾经风光过,曾经富甲一方过,也曾经放荡过,亦曾经游手好闲过,之后,他被贫苦,饥饿病痛所压迫,亲眼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死去,到最后自己孑然医生,甚至没有一个送终人.
一个人如果生来贫穷,一辈子贫穷,穷惯了也就适应了.一个人如果生来富贵,一辈子富贵,富贵惯了也没什么感觉,但如果一个富人有一天一无所有了,再也没有人伺候,每天要为柴米油烟醋,成了一家老小的支撑者,他身上的胆子一下子重了,挑不动也得挑,那他又如何坚持
福贵在回忆自己的往昔时用了那么轻描淡写的口吻,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般.福贵老了,有人说人活着只有常想想自己做过的事,这样人才能向前走.福贵,讲得很平静,讲到过去的风光他不激动,讲到被龙二骗光了财产他不愤怒,讲到他被拉去冲军他不哀怨,讲到他亲人一个个死去他不伤心.我觉得也许人经历了太多一切都淡然了,好象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抓不住就放开,随它去吧……福贵是令人敬佩的,虽然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可无论生活多困苦,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什么人也不怨,依然乐观面对人生.有时候生活是无奈的,人人都富就不觉得富了,人人都穷就不觉得穷了.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可以去闻闻花香,看看夕阳,听听鸟语,尝尝露珠.
老天是公平的,人生下来是什么都没有的,死了也是什么也带不走的,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所谓"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人只有活着,才可以去争取你想要的,不管只活了4岁的苦根,活了13岁的有庆,还是年过花甲的家珍,他们有的活长了,有的却短得可怜,但至少只有活着,他们才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死了,在土里躺着什么也干不了了.
家珍是典型的中国妇女,勤劳,善良,任劳任怨,死心踏地地跟着一个男人,穷也跟,富也跟,一跟跟到了死.不明白她的逆来顺受,不能理解何以一个女人可以对一个男人如此顺从.无论那个男人对她好不好,她都没有一句的怨言,说福贵不幸,他有一个任劳任怨的旗子,一双聪明,孝顺的好子女,几次又大难不死;可说福贵幸运,他又家道中落,最后又丧妻丧孙,自己孤苦无依,最终明白人活着,只有尝尽酸甜苦辣的意义.不幸时,乐观地回响以前快乐的日子或是憧憬未来美好的生活;幸福时,回味过去的苦涩才有幸福的感觉,如果没有对比,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又从何说起呢
总之,活着就是要走路,走遍脚下的每一条路.不可能每一条路都开阔,平坦,但这正是走遍了这些路的意义所在.我们活着,走着,最后停下,想想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2007-05-08 | 宁波人在奉化买别墅的地方(pp)
2008-2-5 20: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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